妊娠期高血压分为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三个分期。
1.妊娠期高血压
妊娠期高血压是指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于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尿蛋白检测阴性。这个阶段孕妇可能仅有血压升高,而无其他明显症状,但仍需密切监测血压变化,以防病情进展。
2.子痫前期
在妊娠期高血压的基础上,尿蛋白阳性,即24小时尿蛋白定量≥0.3g或随机尿蛋白/肌酐比值≥0.3或随机尿蛋白定性(+);或无蛋白尿但伴有心、肺、肝、肾等重要器官或系统受累,如血小板减少、肝功能异常、肾功能损害、肺水肿、新发生的中枢神经系统异常或视觉障碍等。子痫前期病情较为复杂和严重,对孕妇和胎儿的危害较大,需要及时进行治疗和管理,包括密切监测母儿状况、降压、解痉等,必要时适时终止妊娠。
3.子痫
子痫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较严重的阶段,可导致孕妇昏迷、胎儿窘迫甚至死亡,必须立即进行紧急处理,包括控制抽搐、维持呼吸和循环功能稳定等,并尽快终止妊娠。
妊娠期高血压的不同分期具有不同的临床表现和危害程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针对性的诊断、治疗和管理,以保障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