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引起孕妇高血压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生理性因素;另一种是病理性因素.但不管哪种因素,都是增加分娩时的危险性.因此,孕妇一旦发现血压升高,就得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产前检查:按规律,产前检查一般从怀孕后3个月开始进行,在怀孕7个月以前,每月检查一次,怀孕8~9个月期间,每两周检查一次,在怀孕最后一个月时,每周都得检查一次.有高血压的孕妇,应该增加产前检查的次数,最好在怀孕7个月以前至少每月检查一次,怀孕七个月以后,每周检查一次,接近预产期时,还得提早住院.
三,要积极治疗引起孕妇高血压的各种疾病,例如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等.现代医学认为,孕妇在怀孕开始不久就出现严重而又顽固的高血压经治疗不能解决问题时,那么就应该采取人工流产等方式终止妊娠.同样道理,如果有高血压的妇女,在高血压没有控制以前,也不适合怀孕.如果孕妇到妊娠中期或后期因为妊娠高血压综合征造成严重高血压者,有时也需要中止妊娠或采取手术等方式提早分娩,以免发生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