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是否需要住院治疗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血压较高、血压波动较大、出现其他并发症、孕晚期或存在其他高危因素时需要住院治疗。
1.血压较高
如果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需要住院治疗,以控制血压,防止并发症的发生。
2.血压波动较大
血压不稳定,或出现血压升高的同时伴有头痛、头晕、视物模糊、上腹部不适、鼻出血等症状,需要住院治疗。
3.其他并发症
如蛋白尿、肝功能异常、肾功能异常、血小板减少等,需要住院治疗,以便及时处理并发症。
4.孕晚期
孕34周以后,需要住院治疗,以确保孕妇和胎儿的安全。
5.存在其他高危因素
如年龄≥35岁、有妊娠期高血压病史、肥胖、慢性高血压、慢性肾炎、糖尿病等,需要住院治疗。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血压不高,但出现胎儿生长受限、胎儿窘迫等情况,也需要住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