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标准包括空腹血糖、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中1小时和2小时血糖值,高危因素有肥胖、糖尿病家族史等,诊断时间一般在妊娠24-28周,检查前需注意饮食和禁食时间,确诊后需积极配合治疗并注意生活方式。
妊娠期糖尿病是一种常见的妊娠并发症,对孕妇和胎儿的健康都可能产生不利影响。以下是关于妊娠期糖尿病诊断的一些关键信息:
1.诊断标准:
空腹血糖:≥5.1mmol/L。
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中,1小时血糖:≥10.0mmol/L。
2小时血糖:≥8.5mmol/L。
满足上述任意一点即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
2.诊断时间:
建议在妊娠24-28周进行OGTT检查。
高危因素的孕妇(如肥胖、糖尿病家族史、既往有妊娠期糖尿病史等)应更早进行诊断。
3.高危因素:
肥胖(BMI≥25kg/m²)。
糖尿病家族史。
既往有妊娠期糖尿病史。
多囊卵巢综合征。
妊娠分娩过巨大儿(出生体重≥4kg)。
4.注意事项:
检查前3天正常饮食,无需刻意控制碳水化合物摄入。
检查前禁食8-14小时,可少量饮水。
检查时需按照规定时间饮用葡萄糖水,并分别在1小时和2小时抽取静脉血测定血糖。
如确诊妊娠期糖尿病,需积极配合医生进行饮食管理、运动治疗和血糖监测,并根据血糖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药物治疗。
对于高危孕妇或有糖尿病症状的孕妇,应及时就医进行诊断和治疗,以确保自身和胎儿的健康。同时,孕妇应注意孕期体重管理,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有助于预防妊娠期糖尿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