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世界卫生组织1999年糖尿病诊断标准,有糖尿病症状时,任意时间血浆葡萄糖水平≥11.1mmol/L或空腹血浆葡萄糖水平≥7.0mmol/L或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2小时血糖水平≥11.1mmol/L可诊断为糖尿病;无糖尿病症状者,需重复检查;孕妇的诊断标准为任意血糖水平≥11.1mmol/L或FPG≥5.8mmol/L。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1999年糖尿病诊断标准,当有糖尿病症状(典型症状包括多饮、多尿、多食、体重下降、皮肤瘙痒、视力模糊等)时,任意时间血浆葡萄糖水平≥11.1mmol/L或空腹血浆葡萄糖(FPG)水平≥7.0mmol/L或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中,2小时血糖水平≥11.1mmol/L时,即可诊断为糖尿病。
需要注意的是,在无糖尿病症状时,需要重复上述检查,以明确诊断。此外,对于特殊人群,如孕妇,其糖尿病的诊断标准有所不同。在妊娠期,若出现任意血糖水平≥11.1mmol/L或FPG≥5.8mmol/L时,即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
如果对糖尿病的诊断有疑问,或怀疑自己患有糖尿病,应及时就医,进行相关检查,以便早发现、早治疗。同时,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如合理饮食、适量运动、控制体重等,对于预防和控制糖尿病的发生和发展也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