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的治愈标准分为临床治愈和血清学治愈。临床治愈包括一期梅毒、二期梅毒、三期梅毒;血清学治愈包括非特异性抗体、特异性抗体。
一.临床治愈
1.一期梅毒患者的硬下疳消失,局部皮肤黏膜损害愈合,不留瘢痕或仅留轻微痕迹,无自觉症状。
2.二期梅毒皮肤黏膜损害如梅毒疹等完全消退,骨膜炎、虹膜炎等其他二期梅毒症状也完全消失,身体恢复正常状态。
3.三期梅毒对于出现心血管梅毒、神经梅毒等三期梅毒表现的患者,经过治疗后,相关症状和体征不再继续发展,病情得到控制,如神经梅毒引起的头痛、视力障碍、精神症状等消失,心血管梅毒导致的主动脉瘤等病变不再进展。
二.血清学治愈
1.非特异性抗体梅毒非特异性抗体如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RPR)或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试验(TRUST)等,滴度逐渐下降,一般认为连续观察2年,滴度下降4倍及以上,甚至转阴,可视为血清学治愈。
2.特异性抗体梅毒特异性抗体如梅毒螺旋体颗粒凝集试验(TPPA)等通常会终身阳性,不作为判断治愈的唯一标准,但结合非特异性抗体结果,可综合判断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