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光眼的临床分期有临床前期、急性发作期、缓解期、慢性期和绝对期,具体如下:
1、临床前期
青光眼患者处于临床前期时,一般无明显眼部不舒服的症状,偶尔可出现鼻根部酸胀感,晚上可出现虹视或雾视的症状。
2、急性发作期
青光眼患者在此期可出现明显的临床症状,如眼痛、眼胀、恶心、呕吐、视力模糊等。此期患者应尽快就医干预,保护视功能。
2、缓解期
缓解期是指急性发作后眼压逐渐恢复至正常水平,但仍可存在中心视力下降、瞳孔散大等症状。如果此期不控制眼压,青光眼可能会再次发作。
4、慢性期
青光眼患者在慢性期时,眼压仍高于正常水平,但一般不出现眼痛、头痛等不舒服的症状。
5、绝对期
青光眼进展至绝对期时,视力通常已经受到损害,可表现为视力下降、视野缺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