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肺炎通常建议采取立即停止放疗、对症治疗、糖皮质激素治疗、预防感染、氧疗与呼吸支持等措施进行处理。
1、立即停止放疗
一旦发现放射性肺炎,应立即停止放疗,这是防止病情进一步恶化的关键步骤。
2、对症治疗
放射性肺炎患者可能出现咳嗽、咳痰、呼吸困难等症状,需要给予相应的止咳、祛痰、平喘等对症治疗。症状较轻时,可采用雾化治疗;若症状严重,应静脉补充营养成分,以保证机体营养供给。
3、糖皮质激素治疗
足量足疗程的糖皮质激素治疗是放射性肺炎的重要手段。糖皮质激素能够减轻肺组织的炎症反应,缓解症状,但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并密切监测病情变化。
4、预防感染
放射性肺炎患者容易合并感染,因此需要遵医嘱使用抗菌药物预防感染,并完善病原学检查,根据检查结果调整抗菌药物。
5、氧疗与呼吸支持
对于症状较重的患者,建议给予氧疗,如吸氧、机械辅助通气等,以维持血氧饱和度,改善呼吸困难症状。在必要时,还可以采用环甲膜穿刺或气管切管的方法,建立人工气道辅助呼吸。
放射性肺炎的治疗需要个体化方案,患者应及时就医,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治疗。同时,患者应保持良好的心态,积极配合治疗,以期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