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因非疾病因素导致的腹泻可待痊愈后接种新冠疫苗,因疾病导致的经常腹泻建议暂缓接种;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正在发热者,患急性疾病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患者,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妊娠期妇女暂缓接种新冠疫苗。
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通常情况下,慢性腹泻如因慢性疾病导致的经常腹泻,建议暂缓接种新冠疫苗。如果是因饮食、受凉、水土不服等非疾病因素导致的腹泻,建议待腹泻痊愈后再接种新冠疫苗。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几类人群在接种新冠疫苗时需要特别注意:
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妊娠期妇女。
总之,在接种新冠疫苗前,建议详细咨询接种点的医生,以便获得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