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可分为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五类。
1.妊娠期高血压
妊娠期首次出现血压升高,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妊娠期结束后血压可恢复正常。
2.子痫前期
妊娠期高血压孕妇在妊娠20周后出现血压进一步升高,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并伴有蛋白尿≥0.3g/24h或随机蛋白尿(+)。子痫前期可分为轻度和重度,轻度子痫前期血压进一步升高但不超过160/110mmHg,重度子痫前期血压≥160/110mmHg。
3.子痫
子痫前期孕妇抽搐发作,或在抽搐前有短暂性肌肉强直,伴脑电图异常。
4.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
妊娠前或妊娠20周前发现血压升高,妊娠期无明显加重,或孕20周后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至产后12周后。
5.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妊娠前或妊娠20周前发现血压升高,妊娠期血压未达上述标准,但产后12周后仍需应用降压药物治疗。
对于妊娠期高血压患者,应密切监测血压、尿蛋白及其他相关指标,评估病情严重程度,并根据病情给予相应的治疗。同时,孕妇应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的睡眠,合理饮食,保持心情舒畅,定期产检,以保障自身及胎儿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