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包括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围产保健补贴、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等,具体报销金额因地区和具体政策而异。
1.生育医疗费
包括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这些费用一般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但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如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需由职工个人负担。
2.生育津贴
按女职工所在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具体数额根据产假天数计算。例如,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基本产假为98天,难产或生育多胞胎等情况可增加产假天数。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围产保健补贴
部分地区还提供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围产保健补贴等,具体数额根据当地政策确定。
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由于生育保险政策因地区而异,具体报销金额还需根据当地政策确定。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