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根据前房角的形态、病情的进展情况,可分为五个临床分期,即临床前期、前驱期、急性发作期、间歇期、慢性期/绝对期。
1.临床前期
具有闭角型青光眼的解剖结构特征,即前房角狭窄,但目前尚无青光眼的临床表现。这一阶段患者眼压虽正常,但房角结构已经发生改变,如不及时治疗,很可能进展为青光眼。
2.前驱期
此期患者有明确的小发作史,表现为一过性或反复多次的眼部胀痛、视物模糊、虹视、鼻根部酸胀等。小发作时,眼压升高,但通常可自行缓解。这一阶段,房角已有部分粘连,但尚未完全关闭。
3.急性发作期
眼压突然升高,患者出现剧烈头痛、眼痛、畏光、流泪、视力急剧下降等症状。此时,角膜水肿,前房变浅,瞳孔散大,眼结膜混合性充血。若治疗不及时,可能导致不可逆的视功能损害。
4.间歇期
急性发作后,眼压恢复正常,房角粘连部分或全部开放,小梁网功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此期患者可无任何症状,但具有发作的潜在风险。
5.慢性期/绝对期
病情进一步发展,眼压持续升高,视神经逐渐萎缩,视野进行性缩小,最终导致失明。此期患者多伴有明显的视功能损害,且无法通过手术或药物恢复。
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的病情进展较为隐匿,早期症状不明显,容易被忽视。因此,对于具有闭角型青光眼解剖结构特征的人群,应定期进行眼科检查,以便早发现、早治疗。此外,情绪激动、长期使用散瞳剂等因素可能诱发青光眼发作,患者应尽量避免。对于已经确诊的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患者,应遵医嘱用药,定期随访,必要时进行手术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