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疫苗接种者,建议在接种乙肝疫苗后1-2个月再接种新冠疫苗。对疫苗活性成分、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正在发热者,患急性疾病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者,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妊娠期妇女,接种新冠疫苗需特别注意。
根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乙肝疫苗接种者,建议在接种乙肝疫苗后1-2个月再接种新冠疫苗。
由于个体差异,每个人接种乙肝疫苗后的反应可能不同,接种新冠疫苗的时间也会有所差异。如果接种第一针乙肝疫苗后出现了严重的不良反应,如过敏反应、神经系统反应等,应延迟接种新冠疫苗,具体情况可咨询接种医生。
此外,以下人群接种新冠疫苗时需特别注意:
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妊娠期妇女。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咨询接种医生。接种疫苗后,应在接种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无异常后方可离开。接种疫苗后,可能会出现接种部位疼痛、红肿、瘙痒等不良反应,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可自行缓解。如果出现发热、头痛、乏力等症状,应注意休息,症状持续不缓解或加重时,应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