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HA心功能分级是根据患者自觉的活动能力将心力衰竭分为四级,主要基于症状,不考虑客观检查结果,对心律失常等特殊情况需更详细评估,还应考虑其他因素,如左心室射血分数等。
根据心力衰竭的临床表现和预后,采用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的心功能分级,主要是根据患者自觉的活动能力划分为四级:
1.NYHA心功能Ⅰ级
患者患有心脏病,但日常活动量不受限制,一般活动不引起乏力、呼吸困难等心衰症状。
2.NYHA心功能Ⅱ级
心脏病患者的体力活动受到轻度的限制,休息时无自觉症状,但一般体力活动下可出现心衰症状。
3.NYHA心功能Ⅲ级
心脏病患者体力活动明显受限,低于平时一般活动即引起心衰症状。
4.NYHA心功能Ⅳ级
心脏病患者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休息状态下也存在心衰症状,活动后加重。
需要注意的是,NYHA心功能分级是基于症状的评估,而不是基于客观检查结果。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患有严重的心律失常、心脏瓣膜病、心肌病等,可能需要更详细的评估和监测。此外,心脏功能的评估还应考虑其他因素,如左心室射血分数、6分钟步行试验等。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患有心脏病或出现了心衰症状,应及时就医,以便进行全面的评估和治疗。同时,遵循医生的建议,进行规范的治疗和管理,有助于提高生活质量和延长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