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根肋骨骨折一般可被评定为十级伤残,具体需根据实际情况评估,伤残评定标准可能因地区、机构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根据三根肋骨骨折算几级伤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一般来说,可以被评定为十级伤残。
十级伤残的判定标准如下: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以上);
8.手背植皮面积>50cm2,并有明显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10.除拇趾外,余3~4指末节缺失;
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2.足背植皮面积>100cm2;
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15.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II度及Ⅱ度以上者;
1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17.双眼矫正视力≤0.8;
1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9.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
22.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Ⅰ~Ⅱ(或轻度、中度),矫正视力正常者;
23.晶状体部分脱位;
24.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25.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26.外伤性瞳孔放大;
27.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
28.双耳听力损失≥26dB,或一耳≥56dB;
29.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30.铬鼻病(无症状者);
31.嗅觉丧失;
32.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33.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I度;
34.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
35.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36.鼻中隔穿孔;
37.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8.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39.开胸探查术后;
40.肝外伤保守治疗后;
41.胰外伤保守治疗后;
42.脾外伤保守治疗后;
43.肾损伤保守治疗后;
44.膀胱外伤保守治疗后;
45.卵巢修补术后;
46.输卵管修补术后;
47.乳腺修修补术后;
48.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49.慢性轻度磷中毒;
50.工业性氟病I期;
51.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52减压性骨坏死I期;
53.一度牙酸蚀病;
54.职业性皮肤病久治不愈。
需要注意的是,伤残评定标准可能因地区、机构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在进行伤残评定时,需要参考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和评定标准,并由专业的伤残评定机构或医生进行评估。
此外,伤残评定只是一种参考,具体的赔偿和福利待遇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来确定。如果您遇到了相关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或保险顾问,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建议。同时,我们也应该关注和尊重伤残人士的权益,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