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诊断标准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和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具体分析如下:
1.血压升高,尿蛋白阴性。
2.血压升高伴蛋白尿或其他器官损伤。
3.在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抽搐。
4.妊娠前或妊娠20周后血压升高。
5.妊娠前血压升高。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妊娠期特有的疾病,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以及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以下是关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诊断标准:
1.妊娠期高血压:
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
收缩压≥140mmHg和舒张压<90mmHg时,间隔4~6小时重复测量。
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
尿蛋白检测阴性。
2.子痫前期:
妊娠20周后出现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且伴有下列至少一项:
尿蛋白≥0.3g/24h或随机尿蛋白≥(+)。
血清肌酐>106μmol/L。
血小板<100×10⁹/L。
血清总胆红素>22.1μmol/L。
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EGF)升高。
持续头痛或视觉障碍或其他脑神经或视觉障碍。
上腹部疼痛或肝包膜下血肿或谷丙转氨酶(ALT)水平升高。
子痫前期患者病情加重,血压进一步升高或血小板<100×10⁹/L时,称为重度子痫前期。
3.子痫:
在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抽搐。
4.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
妊娠20周前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妊娠期无明显加重。
或妊娠20周后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到产后12周后。
5.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妊娠前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妊娠期无明显加重。
或妊娠20周后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到产后12周后。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高危人群,如年龄≥40岁、子痫前期病史、慢性高血压、糖尿病、自身免疫性疾病、肥胖、家族中有高血压病史等,应密切监测血压和尿蛋白,以便早期发现和处理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此外,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可能会对孕妇和胎儿造成严重危害,如高血压、蛋白尿、抽搐、早产、胎儿生长受限、胎死宫内等。因此,一旦确诊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应及时就医,接受规范的治疗和管理,以保障母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