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糖耐量检查空腹血糖应小于5.1mmol/L,服糖后1小时血糖应小于10.0mmol/L,服糖后2小时血糖应小于8.5mmol/L。
空腹状态下,血糖水平能反映基础的胰岛β细胞分泌功能。如果空腹血糖值过高,提示可能存在糖代谢异常,需要进一步评估和监测。
在服用一定量葡萄糖后1小时,血糖会有所升高,但一般不应超过10.0mmol/L。这能反映机体对糖负荷的即时反应能力,过高可能表示胰岛功能相对不足或存在胰岛素抵抗。
服糖后2小时血糖应小于8.5mmol/L,能反映机体在糖负荷后的较长时间内的血糖调节情况。如果超过8.5mmol/L,说明机体处理葡萄糖的能力欠佳,可能存在潜在的妊娠糖尿病风险。
如果检查结果超出上述正常范围,孕妇应遵医嘱进一步检查和管理,包括控制饮食、适当运动等,必要时可能需要药物治疗,以减少对孕妇自身及胎儿的不良影响,如巨大儿、早产、胎儿窘迫等。同时,孕期还需定期监测血糖,密切关注血糖变化,保障母婴健康。